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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须知

一、承租人条件

1、个人租车:
1
)年龄21岁至60岁之间,身体健康,持有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与所租车型相符。
2
)中国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国际护照。
3
)足够信用额度的有效国际国内信用卡。(信用卡持有人须为合同签订人,如单卡额度不足,可以要求第三人代为担保)
4
)现金租车除第12条要求外,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等相关资料。
2
、集团用户租车:请致电我司营销中心。

 二、时限及车辆超时服务费

1、时租(自驾/配司机):以小时计算,四小时起租,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超过租赁期限30分钟以上算超时,超出约定时间的需加收车辆超时费。
2
、日租:
1
)自驾:以以24小时为一天,从承租人租用车辆离开停车位置时起计算时间。租期结束时,承租人需到公司规定的还车地点交回车辆,并写单计时。超过6小时按天计算租金,超时服务的加收车辆超时服务费。
2
)配司机:以8小时为一天,按每日工作时间8001800计算,中午两小时午餐及休息时间,超时服务的加收车辆超时服务费。
3
、月租:除遵照日租的有关规定外,承租人需于每月2628日定时到我司指定维修点,对租赁车辆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养护,对车辆运营情况写单登记。
4
、长期租赁:以年为计算单位,并遵照月租有关规定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养护、对车辆运营情况写单登记。

 三、公里数限制及车辆超公里服务费

日租:每天限行驶300公里/日,超出约定公里数的需加收车辆超公里费;
月租:每月限行驶5000公里/月,超出约定公里数的需加收车辆超公里费;
年租:每年限行驶60000公里/年,超出约定公里数的需加收车辆超公里费。

四、配置司机服务、加班及费用

1、本公司配置的司机保证向承租人提供良好的驾车服务,注意行车安全,保持车辆的清洁,按时上下班。
2
、司机服务费:  司机正常服务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00点到下午18:00点,中午两小时午餐及休息时间,共8小时,正常服务时间内司机服务收费标准为:
1
)日租:每日收取司机服务费100/日;
2
)时租:每小时收取司机服务费20/小时;
3
)月租:每月收取司机服务费2000/月。       
3
、司机加班费:  超出约定的正常服务时间的,按照如下标准另外收取司机服务加班费:

星期一至星期五(除早上8:00点到下午18:00点之外):人民币 20 /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星期六、星期日:人民币 200 /
国家法定节假日:人民币 300 /
4
、司机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或500公里,如长途出车必须途中安排休息时间。
5
、承租人应保证本公司配置司机的用餐时间。
6
、外出公干,承租人须全部负担本公司配置司机的差旅费及食宿费。
7
、承租人对本公司配置的司机在工作上如有不满,可直接与本公司客户服务部反映或投诉,客户服务部将对每一宗投诉给予妥善解决。

五、租金支付方式

1、时租、日租为一次性先付清租金;月租按每月一次于月初支付租金;长期租赁按每月一次支付租金。
2
、收费标准:每台车租金的具体标准按当日挂牌的《深圳市锐丰通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价目表》执行。
3
、会员凭卡租车享受特别优惠,具体办法见《锐丰通运汽车会员俱乐部章程》。
4
、租金不含维修费、燃油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违章费等费用。
5
、延迟付租收取滞纳金:每日按延期支付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六、保证金

1、在租赁车辆时,承租人除需按期交齐所租车辆租金外,还需缴纳3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风险抵押金(保证金),保证金可以采取信用卡预授权形式办理。保证金金额按车辆概算成本的8% 计算(详细金额以我司当日挂牌价为准),并以现金形式抵押。支票须经银行证实无误后,方可将车辆交付承租人。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替代租金。
2
、承租人交还车辆后,须扣留1000-1500元作为违章抵押金,在一个月内查询电子警察无违章纪录后再予以返还或解除信用卡预授权冻结金额(一般30日内返还)

 七、提前交车

租赁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需要提前退车的,乙方应承担合同违约的赔偿金,支付标准为车辆未到期租金的30%。

 八、续租

1、在承租人签署了特别授权条款后,承租人可以在时租车辆到期2小时前,日租车辆到期1天前,月租车辆到期3天前由特别授权代理人代为签订续租合同,并支付租金,逾期交纳需加收30%的滞纳金。
2
、续租同时适用时租、日租、月租车辆。
3
、特别授权代理人仅适用本合同的担保人或承租人的配偶和直系血亲。

 九、保险

我司用于租赁的所有车辆均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合同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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